6月12日,廣電計量與食品伙伴網聯合開展了“食品產業鏈質量安全風險分析與防控”線上直播公開課。廣電計量
食品檢測技術專家、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曹小彥作為本次公開課講師,從食品加工原料與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中的不安全因素、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中的食品安全風險、產品質量安全關鍵控制環節及管理等六大方面進行了深入講解,為大家帶來滿滿的食品安全知識干貨!
曹小彥
· 廣電計量總經理助理兼食品檢測研究所所長
· 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 CNAS審評員、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
· 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業發酵分技術委員會委員
· 食品、食品添加劑、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員
· 湖南省食品安全和生產許可審評技術專家
· 江南大學碩士生校外指導教師
從事食品安全工作20余年,主持并負責12項科研項目和38個食品相關標準的修訂,有著豐富的食品安全風險評判經驗及能力。
曹小彥進行線上分享
食品生產企業組織集體學習
本次“網課”也吸引了上千名的觀眾在線觀看,大家都十分踴躍進行線上互動,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見解。小編特意整理了大家普遍關心的幾個問題,邀請
食品檢測實驗室的技術專家進行一一解答。錯過直播的小伙伴們趕緊收藏學習起來吧~
Q1.飲料產品配料表中應包括所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嗎?
按照GB 7718-2011及其問答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的食品添加劑可不標識在配料表中:
(1)加工助劑:加工助劑可不標識。
(2)酶制劑:酶制劑如果在終產品中已經失去酶活力的,可不標識;如果在終產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應按照食品配料表標示的有關規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酶制劑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應位置。
(3)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的復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若符合GB 2760規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可不標識。
(4)使用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食品,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該香精香料具體的通用名稱,也可統一標識為“食用香精”,或者“食用香料”,或者“食用香精香料”。
(5)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單一的或合計的)加入量不超過2%,可以在配料表中標識各自的具體名稱,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統一標識為“香辛料”、“香辛料類”或“復合香辛料”。
Q2.預包裝里的食品標簽標識產地是否為強制性要求標識?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問答 第四十四條、關于標準中的產地規定:
“產地”指食品的實際生產地址,是特定情況下對生產者地址的補充。如果生產者的地址就是產品的實際產地,或者生產者與承擔法律責任者在同一地市級地域,則不強制要求標示“產地”項。以下情況應同時標示“產地”項:一是由集團公司的分公司或生產基地生產的產品,僅標示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的名稱、地址時,應同時用“產地”項標示實際生產該產品的分公司或生產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業生產的產品,僅標示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時,應用“產地”項標示受委托企業所在地域。
Q3.營養標簽中的反式脂肪(酸),它的結果是以脂肪計的嗎?反式脂肪(酸)具體是檢測哪幾種反式脂肪(酸)?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問答(修訂版)第(五十一)條關于營養成分的檢測中的解讀為:營養成分檢測應首先選擇國家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或與國家標準等效的檢測方法,沒有國家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時,可參考國際組織標準或權威科學文獻。
目前常見的三種反式脂肪酸的國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測定》(GB 5413.36-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測定》(GB 5009.257-2016)、《動植物油脂中反式脂肪酸含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NY/T 2005-2011)中,均規定了其適用范圍和具體的反式脂肪酸組分,且標準中的結果表述方式不是以脂肪計。
Q4.酶制劑是不是可以加入到所有的食品里面?GB 2760中酶制劑沒有規定使用范圍和劑量,如需使用應該如何添加?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的規定,以及原衛生部《關于食品酶制劑有關問題的復函》(衛監督食便函[2010]298號)、《關于食品工業用酶制劑適用標準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533號)的回復,酶制劑在符合標準規定的情況下,允許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但在使用酶制劑時,應遵循GB 2760-2014中3.1條款的規定,且酶制劑產品本身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2016)的規定,其來源和主體應符合GB 2760-2014 附錄C3的規定。
Q5.食品的生產與加工過程難以解決農殘藥殘與重金屬超標的問題。農業分散的種植養殖模式下,應該如何控制?
部分瓜果蔬菜中的農藥殘留可以通過清洗、削皮等簡單處理予以降低甚至去除殘留;畜禽產品中的部分獸藥殘留經過一段時間后,也可能降解為低毒甚至無毒的代謝物。
但要較好的解決農業分散式養殖模式下控制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問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控:一是水源、土壤的源頭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對農產品種、養植產地環境中的水源地及土壤的重金屬、農獸藥殘留進行檢測,并對污染源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二是農產品種養植過程中的監測。對于化肥或者飼料等農用投入品的重金屬、獸藥殘留等進行監測,確保農業投入品符合相應的質量要求,避免將可能存在的重金屬或者獸藥帶入到種養殖的農作物或者動物中,同時種養殖過程中若用到農藥、獸藥,需嚴格按照相應的要求使用,杜絕使用國家禁用的農獸藥;三是農產品采收時嚴格按照相應的間隔周期采收,上市前對相應的產品質量進行檢測,確保上市的產品質量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Q6.食品的銷售包裝里可以組合銷售其他類別的食品嗎?(非最小包裝)
可以組合銷售其他類別的食品,但產品的標識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問答第十七條的規定,即銷售單元包含若干可獨立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時,該銷售單元內的獨立包裝食品應分別標示強制標示內容。
外包裝(或大包裝)的標簽標示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外包裝(或大包裝)上同時按照本標準要求標示。如果該銷售單元內的多件食品為不同品種時,應在外包裝上標示每個品種食品的所有強制標示內容,可將共有信息統一標示。二是若外包裝(或大包裝)易于開啟識別、或透過外包裝(或大包裝)能清晰識別內包裝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強制標示內容,可不在外包裝(或大包裝)上重復標示相應的內容。
關于廣電計量
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廣電計量,股票代碼:002967)是原信息產業部電子602計量站,經過50余年的發展,現已成為一家全國布局、綜合性的國有第三方計量檢測機構。專注于為客戶提供計量、檢測、認證以及技術咨詢與培訓等專業技術服務,在多個領域的技術能力及業務規模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在食品農產品檢測領域,廣電計量是國家食品復檢機構,是國內多個省市食品農產品政府重大項目承接單位,長期為政府、科研機構和委托企業的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食品農產品檢測服務,涵蓋從原料供給、生產、加工、包裝,到貯存運輸及銷售等各個環節;同時可提供各類水體及水質檢測、廠房環境確認、儀器校準、軟件開發以及食品領域的技術咨詢、培訓等一站式服務。